摘要:随着公司单一结构向集团公司等复杂立体结构的发展,中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已经满足不了新时代的司法需求。中小投资者的诉权保护与股东诉讼的便利化成为世界银行对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为此,以审判理念现代化为引领,发挥司法能动性,实质性地化解纠纷,选择科学法律方法——“类案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尝试认可受控小股东提起双重股东代表诉讼的诉权。客观上,切实地便利了小股东的诉讼,进一步优化了
摘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跟踪骚扰行为法律治理的逻辑起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跟踪骚扰行为逐渐演变为全球性社会问题。为有效应对跟踪骚扰行为,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犯罪化的形式加以回应。台湾地区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修改传统分散式规制模式,制定专法“跟踪骚扰防制法”,对跟踪骚扰行为进行统一而全面的立法规定。大陆地区同样面临跟踪骚扰行为带来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难题。因此,应当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制定跟踪骚扰行
摘要:两岸司法互助是有利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和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其发展面临问题和挑战。司法区块链是新兴数字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典型应用,受到两岸司法部门共同认可,目前两岸司法部门都积极推进各自的司法区块链应用建设。司法区块链技术有助于解决两岸司法互助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当前大陆方面宜主动推进涉台案件中的司法区块链技术应用,推动两岸实现数字司法技术互信。通过共商在两岸司法互助中应用司法区块链技
编者按:第三届东南法治论坛于2023年11月10日在福建龙岩举行。论坛由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福建省法学会主办,中共龙岩市委政法委员会和龙岩市法学会承办,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和闽江学院法学院协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出席论坛并作主旨演讲。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黄海昆,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建成,福建省高
摘要:“枫桥经验”作为基层治理过程中形成的有益经验,随着时代需要不断发展,其内涵也在不断演变。从各地的实践上看,“枫桥经验”与未成人检察工作,尤其与预防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工作有相似的工作逻辑,新时代“枫桥经验”倡导的三治融合、共建共享等理念对未成年违法犯罪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矫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由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多由同侪压力、不良信息诱导等原因导致,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方面
摘要: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具有的现实价值体现法律对权利主体的利益保护呈现多元化需求以及社会治理力量,法治价值体现了人民调解制度具有的自由平等价值、正义价值和经济效益价值,传统价值则体现构建和谐社会和保障社会秩序价值,得到医患双方的认可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由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设计融入和体现了调解制度的价值理念,在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发挥出独特的效用并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新时期探究医疗纠
摘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保护法益除审判权威和执行秩序外,还应包括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这双重法益具有“一体两面”的特质,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意味着受损的审判权威和执行秩序得到了修复。办案机关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应当树立“出钱去刑”观念,引导被追诉人积极履行义务,但尚未成为普遍的行动自觉。建议将履行义务情况有机嵌入刑事立案与撤案、强制措施适用、认罪认罚的认定、诉与不诉以及刑罚裁量的多个环节,从而建构
摘要:基于博弈模型分析的人工智能生成行为强调决策收益和决策成本的不同结果,收益和成本的权衡进一步完善人工智能生成行为的决策标准。人工智能生成行为的决策收益与决策成本因生成内容使用行为的共识状态而发生实质变化,对生成行为规范性质形成共识的情况下,人工智能设备所有者与内容使用者仅需要依据共识性理解进行决策。共识性理解即双方主体对于生成内容的使用是否需要取得授权形成一致判断,这就需要人工智能生成行为的规
摘要:以使用环境为目的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相继的环境权理念不能根本解决环境法的效力来源问题。环境法规制的是损害环境的行为,其规制人类环境行为的道德基础不是环境的内在价值,而是良心这种纯善利他的生命情感。生态中心主义“环境的权利”意义上的环境权存在主体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对环境的权利”意义上的环境权因权利的示选和排他功能而走向保护环境的反面。从环境权转向环境保护义务是破解环境法效力来源的关键。环境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