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注入文化力量,开辟了新的文化创新和发展空间。版权是文化的内核、创意的化身。版权是产权权利范畴中的一种文化智力成果权。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阐释版权在产权的权利运行逻辑中对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在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维度构建版权的以“自动赋权、登记确权、交易授权、纠纷维权、规则护权”为主要内容的权利确认、交易流转、保护维护的理论架构,推动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过程涉及对作品、资料、文献等数据的获取和利用,可能引发版权侵权。为避免版权侵权,人工智能开发者或者事前获得授权许可,或者依法获得侵权豁免。然而,传统许可模式在实践中难以支撑海量数据学习模式的需要;法定许可方案也面临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高昂的问题。以博弈论视角进行分析得出,合理使用是配置作品数据资源的较优路径,也是协调著作权人和人工智能开发者利益冲突的理性选择。对此,建议以
摘要:人工智能给各行业都带来巨大变革,现行法律制度也受到很多挑战。“艺格敷词”与“以文生图”这两个相反概念,展示了文字与图像的复杂关系,生成式人工智能给“语图关系”带来了新的变化。本文认为,参照康德提出的“图式”概念,按照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人工智能对于训练素材的使用符合“转换性使用”的具体要件,则应认定属于合理使用。在坚持独创性客观标准的前提下,人工智能生成物有可能构成符合作品定义,具备独创性
摘要: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奥运版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奥运会赛事的非法直播与转播、网络视频平台奥运版权侵权以及在互联网中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等。本文认为,体育赛事转播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涵盖了合同权利和版权(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于2020年修改后,通过广播组织权和录制者权规范体育赛事非法公开传播更为合理。在判定网络视频平台的版权侵权责任时,考察其商业模式是一个关键因素,对于涉及奥运会的侵权
摘要:部分影视作品在赢得高票房和高口碑的同时,也在互联网传播中引发了“二创”风潮。网络模因效应下大量的“二创”作品涌现,形成了“二创”自身的话语体系,推动互联网观众群体与电影创作者之间的双向互动。本文以《流浪地球2》为范本,对视频“二创”进行讨论,认为根据影视行业经验以及一般社会观察,“二创”作品通常能够持续带动流量和引发新的关注,有利于推动电影作品传播和后续发展;从文学意义角度解读,“二创”现象
摘要:版权制度与作品利用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并随着版权利用技术的创新而不断调整和完善。现代版权制度的核心在于对作品的利用所生之利益以市场的方式进行合理分配,以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为了应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版权利益分配问题,历史上对作品利用方式所生之利益进行分配的形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新增作品类型、新增专有性权利、新增获酬性权利以及不给予作者分配利益。在上述四种利益分配形式
摘要:考察中国古代作品创作与传播机制后可知,尽管我国出版行业性组织至晚清才产生,但自宋以后,作者、刻印出版者、技术与作品市场化等与版权相关的重要因素已广泛存在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究其原因,中国古代作者群体的创作激励与儒家思想指导下的科举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儒家思想沁润下,中国古代作者具有超越自我的创作原动力以及不拘于直接经济利益的义利观,这使得作品的传播不限于由刻印出版者主导的坊刻售卖形式;科举制
摘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对融合出版新工具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在人工智能技术与数据备受关注的背景下,本研究从“数智技术+出版”的方向出发,遵循“内涵要素一演进逻辑一实践要求”的研究思路,提出出版新质生产力的概念,通过回顾出版生产工具的演变历程,揭示新型生产工具数字化、高效化、智能化、绿色化四个方面的演进机理,明确出版数智化建设的四维进路。本文认为,“数智技术+出版”的顺利推进,要在明确出版新质生产力
摘要:2023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版权纠纷案件3149件,其中,一审案件1773件,二审案件1344件,其他案件32件;审结版权纠纷案件1524件,其中,一审案件501件,二审案件1006件,其他案件17件。一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较好地完成版权案件审判工作,审结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现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向读者介绍。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侵权纠纷;美术作品;实质性相似 案例一:
摘要:2023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版权纠纷案件2311件,审结2196件,在较好地完成整体版权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贯彻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审判机制、延伸审判职能,高水平服务保障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阔步迈进,审慎审理了虚拟数字人、人工智能、数字藏品、网络文化等领域的版权案件,现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向读者介绍。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惩罚性赔偿;侵权纠纷 案例一: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