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历史上的以渠设局改为以县分段管理,水费及征工实行全灌区统收统支,河西设有中心水利局,管理各大干渠之渠首工程及水量调配。1970年又改以县分段管理为以渠系管理,成立各干渠渠道管理处和渠首管理处(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