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法典》第563条第2款规定了不定期继续性合同的任意解除制度,该制度最核心的问题是确定合同解除的时点。该款“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表述存在歧义,极易引发误解,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学界(试读)...